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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7-29 11:32   责任编辑:wangqian
报名开始:2022-07-29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08-02
为持续办好学前教育民生实事,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,根据《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2022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(民生实事)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固政办函〔2022〕28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聘主体
本次公开招聘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,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,县财政局负责监督。
二、招聘原则
(一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(二)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原则;
(三)专业匹配、人岗相适的原则。
三、招聘岗位
2022年,全县公办幼儿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教师97名。具体范围、条件等详见《2022年彭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县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》(附件)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;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符合《2022年彭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县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》(附件)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党籍的;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4.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;
5.有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的;
6.我县历年已招聘的县聘幼儿教师;
7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(三)年龄:18周岁以上(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1987年9月1日后出生),其中,在县内幼儿园聘用期满2年的,可放宽到45周岁(1977年9月1日后出生)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。招聘公告于2022年7月28日前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。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。
1.报名时间、地点:
报名时间:2022年7月29日—8月2日(上午9:00—12:00.下午2:30—6:00);
报名地点: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。
2.报名需提供的材料。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,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等证件材料,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填写《彭阳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县聘教师报名表》一式两份。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。
3.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,由招聘单位收取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合格的,取得考试资格。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随时取消应聘资格。
4.笔试开考比例(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)为3:1.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:1的,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,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
(三)笔试
1.笔试总分为100分,时间120分钟。
2.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学、心理学内容等。
3.笔试时间、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。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(过期身份证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)参加考试。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影响考试的,责任自负。
4.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。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,不受比例限制。
(四)面试
1.面试满分100分,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2.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,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,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、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。采取说课试讲、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,其中模拟教学占70%、技能测试占30%;测试时间根据需要设定。
(五)总成绩
1.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2.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岗位招聘计划1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考试总成绩并列时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;笔试成绩也相同的,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。
3.本次考试总成绩有效期1年,对历年招聘的县聘幼儿教师自动辞职、其他原因解聘的县聘教师,经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,总成绩相同的,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补录对象,补录人员体检合格后上岗。
(六)体检
1.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,邀请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
2.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。
3.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,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经招聘单位同意,可以申请复检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(七)考察
1.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,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。
2.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、有不良政治记录的;不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;存在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;以及存在其他不宜从事幼儿园工作情形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(八)公示及聘用
1.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2.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,进行调查核实,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,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3.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确立劳动关系,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六、工资待遇
1.招聘人员工资待遇,第一学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发放,第二学年经考核合格者按每人每月2500元发放,第三学年经考核合格者按每人每月2800元发放。三学年聘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重新签订聘用合同,每人每年按3.36万元发放。若有工资调整,按调整方案重新核定人员工资。
2.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。
七、经费保障
本年度购买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预算资金145.5万元,其中人员工资2200元×97人×4月=853600元,社会保险899.78元×97人×4月=349114.64元,招聘考试费预算25.22万元,以上费用由县财政承担。从2023年起,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。
八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推进,成立彭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县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高云霞县委常委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贺永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
杨正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
成 员:祁久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张启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
韩 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蔺 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
惠彬琴 县审计局副局长
韩广新 县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
杨田仓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
王兴旺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
王克勇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
鲁 东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杨正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九、工作要求
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是民生实事之一,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政策解读,回应群众关切,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推进。要按照政府主导、部门负责、社会参与、共同监督的要求,加强协调沟通和密切配合,建立政府统一领导,相关部门履职保障的工作机制,统筹安排,有序推进,按时完成公开招聘工作。当前,虽然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向好,但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、松劲情绪,严格工作程序,严肃工作纪律,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招聘工作。